據人民日報報道:近日,北京市出臺的一項反腐舉措是加強對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由不同人群組成監督隊伍,定期向組織部門匯報監督情況。這看似有點過于嚴勵、有點干涉個人隱私之嫌,但實際是為了保護官員,防止腐敗隨權力的增長而增長。
現在有些領導干部隨著手中的權力越來越大,在“四風”嚴整期間“八小時”內會安分守紀,但在“八小時”外就是“自由時間”,不受約束,難免會利用職務之便做一些違反規定、違法亂紀、傷風敗俗的事情。如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大操大辦宴席、權錢交易、行賄受賄等。所以,“八小時以外”會隨著手中的權力而加重腐敗滋生。
腐敗成了當前官員落馬的最多原因之一,關鍵在于手中掌握著權力。“權力”和“監督”是相輔相成的,有權力必然要監督,權力只有在監督的作用下才能更好的行使。加強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本質上就是要監督權力,防止權力“走樣”,實質也是對官員的一種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