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裸官摸底結束,初步排查發現了多少名裸官?對于新京報記者的追問,福建等十余省市均回應“具體數據不便透露”。“裸官”對于各地而言,依舊是一個敏感問題。(新京報 8月6日)
十八大以來,誰著反腐倡廉推向縱深,反腐面臨新形勢,不斷迎接新挑戰,“裸官”作為腐敗生力軍進入反腐視野。何為裸官?所謂“裸官”,是指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移居國(境)外”,是指獲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為什么要清理裸官?“裸官”和貪官之間有相互轉化關系,“裸官”更容易變成貪官,貪官往往會選擇做“裸官”,所以“裸官”儼然成為外逃貪官的“預備隊”。在反腐形勢日益嚴峻的今天,讓“裸官”穿上“外套”,給“裸官”帶上“緊箍咒”顯得尤為重要。
將妻兒全部移民海外這樣既可以使自己無后顧之憂,將非法所得轉移出去,又便于東窗事發時,出逃海外。這些“裸官”們早已忘記了自己的職責,摒棄了為人民服務的信念,甘心成為國家的蛀蟲,他們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這會降低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嚴重影響國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傳統的懲治貪官手段,往往是追拿緝捕,雖然可以使貪官本身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但是大量的國家資產外流,貪官家人的衣食無憂仍會讓許多官員繼續走上腐敗的道路,因此要從源頭上約束官員,給“裸官”穿上外套,讓“裸官”不“裸”,就需要強化權力的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規定的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通過向上級紀委報備配偶、子女出國情況,掌握各級干部“”裸官現象,在一定程度上規避了黨政等5大部門“一把手”裸官當道現象,堵上領導干部腐敗退路,給裸官穿上制度的外衣。治理“裸官”現象,清理時第一步,治理是第二部,對于清理出來的裸官,要限期“注銷報備”或者“調離崗位”,如果兩者都不選,就只有撤職開除。
治理裸官現象不能“鈍刀子割肉”要“快刀斬亂麻”。裸官現象一直存在,08年開始被定義為“裸官”,并且被部分官員視為潮流,作為貪官標配,一定程度上助長了腐敗之風的蔓延。下決心花力氣規范制度治理裸官,是從根本上扶正一棵大樹的成長根基,為黨風廉政建設掃清障礙,為裸官穿上一層華麗的外衣,確保黨員的一身正氣。
治因此理“裸官”不能只是全面排查的走過場,要切切實實的查出一例,整治一例,要把“裸官”納入不選拔任用領導干部之列,作為一條“鐵規鐵紀”來堅決執行。多管齊下倡廉風,剎堵并重反腐敗。無論什么形式的腐敗,無論什么性質的腐敗,一經排查,就要拿出快刀斬亂麻的氣勢,讓裸官在排查后的同時去及時的治理,為反腐樹立新的標桿,給“裸官”穿上制度的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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