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執法”行動中,對違法違規行為將一律從嚴從重處罰。其中,亂吐亂扔行為將處200元罰款;違反“門前三包”規定處1000元罰款;店外經營作業處2000元罰款;擺攤經營處3000元罰款;隨意傾倒處置渣土處100000元罰款。
本報訊(記者 唐朝昭)昨前兩日,長沙內五區及高新區城管部門開展針對“門前三包”落實情況的集中執法行動。截至24日17時30分,全市共處置“門前三包”、店外經營案件346起,罰款94500元。據悉,從9月1日起,全市將開展城市管理“最嚴執法”行動,對違法違規行為將一律從嚴從重處罰,對情節嚴重的一律頂格處罰。
玉林粉店門前未“三包”被罰1000元
玉林粉店是長沙一家經營多年的老牌早餐店。昨日8時許,記者在現場看到,店門外擺放著數張桌椅,正在吃早飯的市民將紙巾等垃圾隨手扔在地上,路面十分臟亂,而店主卻以“店面太小”、“經營成本高”等為理由,替自己店外經營的行為開脫。隨后,城管執法人員對其違規行為開出了1000元的頂格處罰單,并要求其立即對店門外的市容秩序進行恢復。
因門店狹小、經營時段集中等原因,各類餐飲門店向來是“門前三包”等違規行為的“重災區”。在當天的執法行動中,桂花西路、碧湘街、東二環沿線等城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多家餐飲門店都因店外經營等行為被依法頂格處罰。
此外,在碧湘街百貨城的某便利店前,一臺擺放在店外人行道上的投幣式兒童“搖搖車”也被要求移至店內。一位城管執法隊員告訴記者,像“搖搖車”這類設施如果擺放在門店立面范圍以外,同樣屬于違反“門前三包”規定的行為。
9月起亂吐亂扔一律從重處罰
9月1日起,長沙將實施最嚴城市管理執法行動,嚴格查處亂吐亂扔、店外經營、私設攤點、違章廣告等十類破壞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為。
據市城管執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最嚴執法”行動中,違法違規行為將一律從嚴從重處罰,對情節嚴重的一律頂格處罰。其中,亂吐亂扔行為將處200元罰款;違反“門前三包”規定處1000元罰款;店外經營作業處2000元罰款;擺攤經營處3000元罰款;隨意傾倒處置渣土處100000元罰款。
此外,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長沙各區還將開展針對亂吐亂扔違規行為、門前三包違規行為、店外經營作業行為、設攤經營、渣土運輸五大專項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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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查十類破壞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為
1.隨地吐痰、吐檳榔渣、口香糖、亂扔垃圾、亂倒污水、亂扔果皮、煙頭、紙屑等行為。
2.違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規定的行為。
3.店外經營、作業行為。
4.擅自從事擺攤經營、兜售、攬工行為。
5.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擅自占道設置踏步、戶外宣傳點等設施的行為,機動車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的行為。
6.隨意傾倒、灑漏、堆放、處置建筑垃圾,車輛未密封、包扎、覆蓋運輸散裝、流體貨物上路,撒漏飛揚的行為,砂石運輸車輛堆裝超過車廂板上邊緣、混凝土攪拌車未安裝接漏裝置的行為。
7.建設工地未按規定圍擋作業行為,車輛出入工地污染道路的行為。
8.擅自搭建建(構)筑物的行為。
9.擅自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行為。
10.擅自砍伐樹木、損傷園林綠化設施,侵占綠地的行為。
二環線荷花路段,城管執法人員正督促小店業主整改店外經營。陳飛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