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4日下午,恩施州地稅局財務裝備科副科長向陽、行政管理科副主任科員丁勇林按照州局工作安排,到來鳳縣地稅局調研。調研組與縣局陪同人員共9人在縣局內部食堂就餐,餐中飲用了2市斤左右每斤15元的當地散裝楊梅土酒,酒菜成本不超過300元。進餐過程中,肖耀國感覺身體不適,經120救護車醫務人員搶救無效于當晚身亡。
看完這則消息讓人聯想到前段時間有關部門公開機關食堂。如果讓群眾進來吃飯看見機關食堂還放有酒會怎么想!領導晚上“醉生夢死”。第二天怎么可能有精力為民辦事。群眾來政府部門辦事情事情的時候看見領導都“面紅耳赤”難道這不是在損毀機關部門的形象。很容易讓人貼上“貪污腐敗”“政府用餐大魚大肉”等一系列類似的大頭標簽。在這個“風口浪尖”他們這不就是在頂風作案么?這樣的行為就是在助漲歪風邪氣。這樣的事情值得我們深思。喝醉后還如何能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但是為什么沒有人制止這種情況的,難道這樣的事情不應該嚴肅處理,而再等它一次次的重新上演。
中國的酒桌文化從古自今就沒有沒落過,傳承至今源遠流長??隙ㄊ怯兴约捍嬖诘脑?。喝酒可以,但必須得有個度。就好比一把雙面劍看你如何去使用。領導喝酒那更得注意公共形象。對于領導喝酒身亡這類事的事情也已經屢見不鮮了。如果對干部領導醉酒的處罰能趕上對待醉駕一樣嚴肅處理。請問又有誰敢醉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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