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及運營管理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將于本月30日進行聽證?,F征集本市年滿18周歲,從事或關注與自然災害救助有關的人員10至12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業技術人員、法律工作者或專家8-10人。
報名統一使用《聽證會報名表》,信函報名請函寄至昆明市民政局政策法規處(昆明市呈貢新區市級行政中心1號樓210室),網上報名可登錄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聽證決策聽證網站,或昆明市民政局門戶網站,下載并填寫報名表后,用電子郵件發送至kmmzfg@126.com。報名截止日期為11月23日,市民政局將于網上公布參會人員名單。
應按不低于建筑面積0.3%比例配建養老服務設施
征求意見稿中指出,對新建、改(擴)建項目(不包括列入政府計劃的保障性住房項目),住宅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應按照不低于住宅建筑面積0.3%的比例配建養老服務設施(每處建筑面積不低于150平方米),配建的養老服務設施須納入公建配套范疇。
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小區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面積不低于800平方米;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可通過新建、改造、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落實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面積一般不低于600平方米;鄉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面積不低于400平方米;老年人口較少、居住分散的農村社區建設農村幸福院或老年活動場所。
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每年每個給予24000元運營補助
征求意見稿中指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項目資金承擔比例,按現行的標準執行。即對省批準實施的公辦建設項目,所需資金由省、市、縣(區)分級承擔。分別按照4∶4∶2的比例承擔;民辦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補助,按照6∶3∶1的比例承擔。
此外,公建民營的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要根據當地主管部門的要求,為老年人提供相應的免費服務項目,其他項目的收費標準要經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審批,做到合理、合法,并對社會公示。公建民營或者民建民營、民辦公助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每年每個給予24000元的運營補助,由市、縣(區)財政按照8:2比例承擔。
(記者 高曉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