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嚴格水資源管理。分別制定了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 二是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執行率達100%,堅持重大敏感建設項目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對不符合產業政策或規劃布局要求的建設項目堅決不批。2015年,全縣暫緩或否決不符合規定的建設項目7個。 三是嚴格執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健全污染物總量減排機制。今年已辦排污許可證60個,申請排污權交易開戶企業11家,已購買企業6家,交易金額557.14萬元。 四是強化環境監管整體聯動機制。建立部門、鄉鎮街道和村(社區)三級環境監管整體聯動治理機制,實施網格化管理。劃定并落實二級網格27個、三級網格40個、四級網格522個的網格化責任人,全面排查工業企業、畜禽養殖企業、餐飲業、危廢經營單位、醫療衛生的污染問題并進行分類處置。 五是強化環境預警機制。完善《開縣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堅持環境應急管理例會制、環境應急事件報告制,通過網格化管理,加強日常巡查力度,適時啟動加密監測,不斷健全環境監測預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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