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明周刊》2015年1月第02期
懸而未決多時的丙爾金“劇毒羅生門”,終于在一場官司之后,有了新的說法。
2014年12月,廣東江門市江海區人民法院判決稱,丙爾金生產商三門峽市恒生科技研發公司(以下簡稱恒生科技)涉嫌非法制造、買賣毒性物質,危害公共安全。恒生科技副總經理、銷售主管王新茹被判有期徒刑5年。
除此審判之外,之前為丙爾金“無毒檢測”一路開綠燈的國內權威檢測機構,成功將丙爾金送上國家發改委“21號令”、作為新技術推廣的相關部門,紛紛改口。包括中國電子科技大學微電子與固體電子學院、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化學品登記中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等。
最新調整的一個部門結論,對丙爾金尤為不利。2014年11月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其官網公布,恒生科技“一水合檸檬酸一鉀二(丙二腈合金(I))”專利無效。
為何丙爾金前后遭遇如此截然不同對待?丙爾金又是如何一步步走上神壇,又跌下神壇的?這反映的不僅僅是新技術體系管理漏洞,也透視出企業轉型之路的漫長曲折。
失控替代品
2013年4月9日,江門警方在白云機場查獲了從河南運往廣州的450瓶丙爾金。警方同時還查封了江門當地一家使用該產品的企業,繳獲了600多瓶丙爾金。
江門市公安局江海分局滘北派出所還在刑拘恒生公司有關人員后,于15日-17日赴三門峽異地辦案,查封了恒生科技公司、扣押企業產品,同時凍結了企業和個人賬號。丙爾金專利所有人、恒生公司董事長張群剛,被網上追逃。
江門警方判定丙爾金系劇毒化學品的依據是,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司法鑒定所出具的《司法鑒定檢驗報告書》。報告顯示,送檢的100g丙爾金,含75%氰化金鉀、25%檸檬酸鉀。
據《劇毒化學品目錄》(2012年版)提供的數據,作為鍍金主要原料的氰化亞金鉀(俗名氰化金鉀、金鹽)在目錄中排第八位,劇毒,屬貴金屬鹽,每100克約含68.3%的黃金。該化學品廣泛應用于航空、航天、國防工業及民用電器、手機、電腦、高速列車等領域。
可氰化鍍金使用后的主要排放,系高污染的氰化物。2013年3月國家環??茖W研究院原院長夏青在接受央視采訪時提及:“地下水的污染多由氰化物等物質造成。”
張群剛是誰
正因為認識到氰鍍金技術的危害性,尋找替代工藝也就上升到國家意志層面。
早在2002年,國家發改委曾經下發文件,要求電鍍工業在一年內全面實現無氰化。但當時沒有能夠全面替代的新技術,發改委又于2003年發文宣布暫緩實施這一進程。氰化鍍金技術因此沿用至今。
差不多相同時間,來自三門峽化工研究院的研究員張群剛,開始研究鍍金代替工藝。
2003年4月,從三門峽市科技局下海的張群剛,注冊成立恒生科技的前身恒生生化技術有限公司,公司股東為馬朝峽馬粉娥兄妹,馬粉娥系張群剛的妻子,注冊資本10萬元。
同年,張群剛和他的恒生科技經過上千次試驗,終于研發成功一種清潔鍍金材料——水合檸檬酸一鉀二(丙二腈合金(I)),簡稱“丙爾金”。
2005年,張群剛通過四川華豐企業集團和中國電子科技大學微電子與固體電子學院實驗室,對丙爾金替代氰化亞金鉀的性能和效果進行試驗,結果證明丙爾金完全可以替代氰化亞金鉀應用于鍍金工業,鍍金質量更優。
2010年,丙爾金技術被國家環保部作為鼓勵發展的環保實用新技術予以推廣。2011年,在國家環保部的支持下,恒生科技實現第一輪融資,信達資產下屬信達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注冊1633萬元。
《企業觀察報》曾在報道中提到,從2011年開始,恒生科技猶如拿到尚方寶劍……甚至高調宣告:丙爾金是引發鍍金行業革命性的產品,實現了鍍金行業的清潔生產,是中國的第五大發明。
可一位業內人士在接受本刊采訪時表示,從2007年到現在,丙爾金的市場占有率一直不高,居2%到3%之間,企業基本上是處于各做各的狀態,互不干涉,“業內對它所宣稱‘研發的新物質’并沒有引起重視。
檢測機構紛紛改口
丙爾金風云突變,起于國家發改委頒布的“21號令”。該規定明確于2014年年底,“清潔鍍金技術”丙爾金全面取代傳統鍍金技術,此舉意味著600億元產值的氰化亞金鉀市場,在2014年底徹底更新換代。
在此之前,環保部、工信部、科技部均對丙爾金有政策扶持和獎勵。風向標事件出現在廣東警方逮捕恒生科技相關人士之后。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以下簡稱“中國疾控職業衛生所”)在2008年11月14日至2011年12月期間曾5次做出《急性經皮毒性檢驗報告》,其中恒生公司送檢4次,中國表面工程協會清潔生產指導委員會送檢1次,結論均為“急性經皮毒性屬實際無毒”。
但2013年4月28日,中國疾病職業衛生所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關于“丙爾金”毒性試驗結果的鄭重聲明》,改口說:“本所曾接受企業委托進行大鼠丙爾金樣品急性經皮毒性試驗,但在本所出具的檢測報告中均沒有”該產品屬實際無毒產品“的結論。
改口的不止一家。
2014年5月30日,中國電子科技大學微電子與固體電子學院的《澄清公告》稱:因樣品提供方三門峽恒生科技研發公司張群剛提供的信息失實所致的分析結果偏差,完全是由于樣品提供方的行為造成的。并聲稱保留追究法律的責任。
2010年4月19如至2013年4月15日期間,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化學品登記中心曾6次對恒生公司送檢的樣品出具《化學品危險性鑒定報告》,結論為“不屬于危險化學品“。
這個結論在6月24日又發生改變——該中心在官網發布《關于丙爾金危險性鑒定有關事項的聲明》:檢測結果表明,恒生科技送檢時申報的丙爾金成分和含量信息嚴重失實,未申報含有主要有毒成分氰化亞金鉀。
至2014年11月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丙爾金專利無效公告,徹底將恒生科技推向深淵。但丙爾金這項專利的發明人,恒生科技董事長張群剛雖被網上通緝,其三門峽市人大代表的資格仍然合法有效。
而且,丙爾金仍被放在工信部的“國家鼓勵的有毒有害原料(產品)替代品目錄(2012年版)“里;國家發改委的”21號令“仍未修改用丙爾金替換傳統鍍金技術的條款…….
丙爾金的偽新技術之謎暫時沒有結論。本文來自:http://www.shchnews.com/rolls/9609.html